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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赣州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守护绿色家园
        时间:2023-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守护绿色家园

        公益诉讼在行动

        // ARBOR DAY



        绿色是春天最好的底色

        2023年3月12日,是第45个植树节

        赣州,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森林覆盖率达到76%,是全国平均森林覆盖率的4.1倍。

        今天,让我们来看赣州检察公益诉讼

        如何助力守护“绿水青山”,擦亮“生态名片”

        协同绘就青山叠翠、绿意盎然的美丽画卷




        强化机制协作,“我管”变“都管”


        2022年5月,赣州市检察院、赣州市林长办联合建立赣州市“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赣州市“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市检察院、市林长办、市林业局合力推进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林地林木保护、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等工作,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助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依托该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市林长办、市林业局等单位协作,依法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3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17件,同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化落实管林、治林主体责任。




        强化司法协同,促进诉源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在森林资源司法保护的协作配合。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实施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协同、多元共治格局,丰富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以及全南县法院、检察院等联合召开环境公益诉讼座谈交流会,联合开展党建引领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探索创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相关机制,力争形成在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赣州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强化监督办案,督促补植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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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森林资源、林地修复等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7件,制发检察建议142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共督促防治45.77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林地,修复矿山6877亩。


        来看看具体的案例

        01

        信丰县检察院

        背景介绍松材线虫原产于北美洲,寄生在松树体内,可引起松材线虫病,以松褐天牛为主要传播媒介,是一种具有毁灭性的森林病害,松树感染40天后便会死亡。我市松林面积1504万亩约占全省松林面积的1/3,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143万亩约占全省的1/3。

        基本案情:信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病死(濒死、枯死)后未及时伐除,部分疫木加工企业未建立完整疫木购销台账,存在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传播隐患,危害辖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该院跟进调查后,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主要成效:相关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开展案涉区域疫木伐除工作,共防治5000余亩松材线虫病疫情林地,县林业局、县林政稽查大队与相关乡镇开展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县疫木加工企业、疫木运输、房前屋后捡拾疫木的情况进行检查,共出动队伍220次,排查松木枝桠柴9方,房前屋后疫木枝桠柴20吨,排查出的疫木枝桠已全部焚毁。在专项行动中,全县共发放张贴布告1万份、宣传册1.3万册、告知书1万份、制作条幅550条、宣传牌220块,在广电新闻中心连续播放《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片》半个月,营造了联防联控、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

        (整改前)

        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针叶会渐变为红褐色

        (整改后

        (整改前)

        松树感染松材线虫病后,针叶会渐变为红褐色

        (整改后)

        02

        崇义县检察院

        背景介绍:桫椤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濒危植物,具有重要的科研、药用、观赏价值,其出现于距今3亿年前的中生代石炭纪时代,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木本植物和现存的唯一一种木本蕨类植物。

        基本案情:2015年,陈某某在崇义县某山场砍伐杉木时,将在该山场发现的16株桫椤非法移栽于自家自留山上,致使2株枯死。崇义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根据刑事检察部门移交的线索,于2022年3月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被非法移栽的桫椤采取迁地保护措施,并建立保护机制,定期组织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管护。

        案件成效: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将非法移栽中存活的14株桫椤移植至适宜的环境中,同时开展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工作,并通过建立资源档案、挂牌等方式对野生植物进行保护,保护效果明显提升,经开展“回头看”发现,14株桫椤目前长势良好。

        03

        龙南市检察院

        (整改前)

        (整改后)

        背景介绍:工业废物垃圾随意倾倒现象频发,其中危害成分会对土地、水质、空气造成污染,致使周边树木草地死亡。

        基本案情:2021年2月,龙南某稀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将生产的水洗废渣2933.98吨倾倒、堆放某地,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杨散等环保措施,严重污染周边土壤,致使周边树木草地枯死。龙南市检察院与该市生态环境局跟进现场调查,依法开展评估鉴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

        主要成效:经检察机关督促办案,违法倾倒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清理处置,该公司赔偿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共计103余万元,并督促完成补植复绿面积达8.87亩。近年来,龙南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龙南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单位协作配合,通过会签工作文件,互派人员参与办案活动等形式,健全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衔接机制,有效推动修复受损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有力推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前列。

        04

        瑞金市检察院

        背景介绍:在瑞金红井革命旧址群内,有一棵古老苍劲、枝叶繁茂、遮天蔽日,拥有700年树龄的古樟树,该株古樟树在2003年江西省第一次古树名木调查中认定为名木(一级保护),2019年经省绿化委员会评定为江西省十大古樟树之一。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瑞金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行职责的中发现,该株古樟树周围因使用机械施工时保护措施做的不到位导致根系损伤,同时,古树周边还存在土壤碱性化,腐蚀须根和地面被非通透性硬化的问题,致使该株古樟树的衰老死亡速度不断加快。为保护古树名木生态资源,瑞金市检察院于10月25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单位和公司、企业负责人召开革命旧址群古树名木保护诉前磋商座谈会,会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主要成效: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均表示检察建议书所列问题客观真实,提出的检察建议针对性、可行性强,高度重视对古树名木的管护问题,结合单位职责和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目前,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这株曾经陪伴过一位伟人的古樟树,将继续见证红色历史,记录改革发展,承载江西儿女的“乡愁”。

        05

        章贡区检察院

        背景介绍:江西峰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赣州城区南端章贡区沙石镇,占地面积20735.2公顷,系国家级森林公园,作为城市“绿肺”、“赣州八景”之一,也是赣州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和美丽赣州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基本案情:2022年8月,章贡区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江西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登山沿途道路两侧多处可见大量生活垃圾,在路旁两侧枯树枝中散落有大量烟蒂,未见防火标识,位于公园山顶林地倾倒有大量废弃水泥等建筑垃圾,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不利于该园区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章贡区院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能动履职,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个行政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凝聚各方公益保护合力,推动形成“共识圈”。

        主要成效: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检察建议,全面加强对江西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以“检察蓝”守护青山绿水、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四季更迭皆是景,万物成长住满情。赣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强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协作配合,加大对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共同做绿色的践行者、守护者、传播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检察保障,助推美丽赣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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