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最高检在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基础上,积极倡导以柔性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赣州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不断更新监督理念,积极推进民事检察和解运用和发展,将“结案了事”转变为“案结事了”,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日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深入开展调查核实,举行公开听证,组织双方多轮协商,成功调处一起长达5年的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帮助企业挽回14.3万元损失,为企业纾忧解困,助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开展了调查核实,查明徐某此前已通过银行转账分两次向朱某支付租金共8万元,该8万元并未计入法院认定的已支付租金38万元。查明案件事实后,检察机关拟提出抗诉意见。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从案件事实和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减少诉累等多方面进行释明,促成A公司、徐某夫妇、B公司同意就8万元及其利息进行和解。调解当日,围绕双方争议的现金支付1万元租金,检察机关从法理和情理出发,寻找双方调解的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A公司向B公司返还本息14.3万元。A公司履行调解协议后,B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撤回监督申请,并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