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1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中草药铺违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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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过期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2.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中草药铺违规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3.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假中药销售行政公益诉讼案
4.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美行业非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5.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
6.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督促整治药品广告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
7.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邮寄伪劣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8.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诉薛某某等6人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中草药铺违规经营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药品安全 中草药铺违规经营 公开听证
【要旨】
针对辖区内中草药铺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同时,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当地中草药产业健康发展。
【基本案情】
会昌县域内“本草堂草药行”“罗氏民间中草药铺”“陈记中草药铺”“会昌县民间中药销售店”“祖传民间中草药”“粮艺草药”“便民间中草药”等十余家中草药铺,存在超范围经营或无证经营,未取得中医医生资格而从事诊疗活动,以及虚假宣传、销售自制的无批号药膏等违法违规经营情形,扰乱市场秩序,危及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8月18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会昌县院)根据群众举报发现本案线索后决定立案调查,组成了办案组,并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上述违法行为具有监管职责。同年9月2日,针对中草药铺违规经营等问题,会昌县院分别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食药监督管理职责,对案涉店铺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建议卫健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案涉经营者无证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建议两单位联合其他行政机关依法对辖区内的中草药铺进行全面排查,共同规范中医药市场。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涉案中草药铺开展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并及时回复会昌县院。其中,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无证销售药材店铺作出处罚,对五家涉及虚假宣传中草药铺已责令整改到位。县卫健委对涉案四家无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中草药铺进行立案查处,一家无证开展针灸的店铺在卫健委调查前已自行关闭。2021年10月11日,县市场监管局和卫健委联合印发《会昌县中药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县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经营户、中药饮片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中草药经营户51家,对涉嫌虚假宣传、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7件,有效净化了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市场秩序,规范了非医疗机构经营服务活动,消除了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了公众健康。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会昌县院对本案开展“回头看”。2021年12月16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对本案整改情况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要做好长效监督的建议,会昌县院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局、卫健委建立健全中医药行业监督检查长效工作机制。为持续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会昌县院在办案基础上,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呈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并得到肯定支持,促进办案效果最大程度转化为治理效果。
针对中草药市场经营乱象及违规诊疗现象,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月组织全市20个检察机关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目前已办理相关案件23件。
【典型意义】
中草药产业作为江西省会昌县的绿色生态产业,对巩固当地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聚焦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精准提出检察建议,助推行政机关建立了中医药行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形成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对案件整改效果进行了公开听证和评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对当地中医药行业及中草药种植业进行了精准分析研判,为当地中医药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