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火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动融入振兴发展大局,传承苏区检察传统,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在优化服务上持续发力
紧贴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部署“服务改革检察亮剑” ①系列活动,为推动赣州发展奉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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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全市经济加速向好。积极服务发展环境优化,在全市部署“服务振兴发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开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政府投资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21人,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28人。积极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确定61个项目为重点服务对象,参与第十四届省运会场馆等项目的同步预防,批准逮捕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干扰项目建设的犯罪嫌疑人36人,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923次,在稀土、钨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和专项监督。积极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制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项措施》,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并免费发放,与小微、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26次,提起公诉挪用资金、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88人。
助推突出民生问题加快解决。聚焦群众普遍关切,出台《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执法为民十六条意见》,开展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小专项”集中行动,突出查处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农网改造、燃油补贴、农机补贴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03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走访劳动部门及用工企业,以督促、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24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110余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健全“法律援助、物质帮助、心理辅助”三重机制,救助刑事被害人33人。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部署“群众满意千里行”②活动,组织全市检察人员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巡回宣传,在赣州电视台“630播报”开播“检察地平线”专栏,在劳务输出较大的乡镇开设关爱留守儿童普法课堂,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法制副校长”竞技比赛,全方位送法于民。
助推生态屏障加快构筑。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124人,提起公诉105人;从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入手,倒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监督立案、批捕起诉陈祖仁等非法采矿系列案件③6件,深挖渎职犯罪8人。坚持标本兼治、强化预防,向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份,推动建章立制,督促抓好整改,形成保护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结合办案深入林区、农村开展法律宣传,积极建议到案发地审理森林失火案件,督促当事人补植补造、修复林地,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二、紧紧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在提质增效上聚焦用劲
更加突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更加注重系统运用综合措施,为建设法治平安赣州献策出力。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498人,提起公诉4860人,同比分别上升1.51%和16.77%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开展刑事和解151件,决定附条件不起诉④64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866人,提起公诉766人,对刘君春故意杀害5人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张国伟集资诈骗2.5亿元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坚持以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对“不捕不诉”等详细释法说理,对刑事申诉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及时开释心结、化解矛盾。坚持多层次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推进联合接访、巡回接访、检察长接待,实行接访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83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息诉息访民事行政信访122件,5个基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顺应群众对惩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的期待,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4件245人,同比上升10.18%和2.08%,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8人,渎职侵权案件47人,查办大案104件,要案5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0件,目前已提起公诉230人。市检察院发挥办案龙头作用,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立案侦查萍乡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张学民受贿案,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立案侦查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同时还立案侦查了安远县委原书记邝光华受贿、滥用职权,会昌县委原书记傅春荣受贿等要案4人。坚持有腐必惩,立案查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街道、镇村干部93人。回应群众强化职务犯罪预防的呼声,健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发送预防职务犯罪短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展播,就政府投资、财政补贴等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提出研判报告95份,发出检察建议211件。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持监督力度,树立不监督就是失职的理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3人、撤案48件;追捕185人、追诉214人,提出刑事抗诉24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5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4件,办理民事督促、支持起诉案件169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64件。突出监督重点,组织“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 对被假释的307名“三类罪犯” ⑤面对面审查,组织保外就医“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监督收监执行8人。强化外部协作,推进“两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50人;加强内部联动,制定实施《羁押必要性审查⑥工作实施意见》,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6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狠抓案件质量,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的意见》,出台全市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细则》等制度9项,对3358件案件开展专项质量检查,组织评选首届精品案件。深化检务公开,统一开展全市“检察开放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7件、重要法律文书175份。强化内部监督,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强化案件网上流程监控,严格涉案款物管理,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全面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组织办案安全专项检查。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专题报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16次。
三、紧紧围绕推进自身建设,在强基固本上行稳致远
弘扬苏区检察传统,着眼长远持续发展,破解基础较弱难题,为推动健康发展夯实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销号整改,主动上门听取意见,对涉及“四风”的115条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出台《关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等制度13项。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设立检察职业道德讲堂,组织“遵循司法规律大家谈”、宪法宣誓和检察官宣誓,学习身边先进,展示榜样事迹,筑牢职业良知。加强文化育检,部署“苏区检察文化月”,开展形式多样的运动会和文艺活动,增强队伍活力。一年来,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等先进典型,38个集体、2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绩效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构建合理人才梯队。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检校合作,与政法院校联合开办2期综合素能培训班,邀请专家、检察业务骨干开设讲座,组织案件研讨和实庭观摩,推动全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人才培养,制定长远规划,招录新进人员22名,对青年干警实行定期轮岗、一人双岗、师徒结对。突出以赛代训、上派下挂,举办全市检察机关首届论辩赛、写作竞赛、电子笔录制作和业务软件应用竞赛,开展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一年来,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6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在赣粤闽三省交界区检察机关论辩赛中,市检察院获团体、个人“双项第一”。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上带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部署“检察作风走转改”活动,两级院领导带头主办案件、蹲点调研和上党课。用好“三送”平台,开展民情巡察,组织63名青年干警到“三送”点脱岗锻炼1个月,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落实两个责任,增强问责刚性,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警车管理等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检务督察12次,全面巡察3个基层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件3人,并点名通报,决不护短。
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加速帮扶政策落地,在省检察院倾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得到有效落实,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我市基层检察院工作全面启动。实施精准帮扶,市检察院提出指导基层9条硬性措施,对部分发展基础偏弱的基层检察院,实行区域协作、分类指导、重点帮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检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完成高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改造,强化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运用,科技强检步伐稳步推进。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党的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一是服务发展措施不够有力,有些地方服务大局的方法不多、实效不强,有些干警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二是监督职能发挥不够有力,不善监督现象仍然突出,对一些新增职能的探索仍须加强,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三是队伍自身建设不够有力,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高,业务专家仍然偏少,自身从严教育管理监督还不到位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直面问题,努力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适应新常态,担当新任务,把握新要求,坚持法治引领,遵循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办案,建设过硬队伍,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步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适应加快振兴发展新常态,在服务大局上展示更大作为。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振兴,以法治立规矩、护秩序、促诚信,保障经济有序运行,激发振兴发展活力。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坚决查办侵吞国有资产、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职务犯罪,强化对全市重点工程的法律服务。更加注重推动我市稳增长、促转型,严厉打击串标围标、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资金安全和惠民政策落实,认真实施市检察院《执法为民十六条意见》,充分发挥“三送”工作平台作用,持续开展“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更加注重促进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构筑,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毁坏耕地等生态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
二是主动担当法治赣州建设新任务,在履行职能上取得更大成效。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促进增强法治观念,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全面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充分发挥预防调查、检察建议作用,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非法取证、超期羁押、裁判不公、违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认真开展涉及基层检察改革的调查研究,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探索实践。狠抓规范司法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主动把握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在提升能力上争取更大突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苏区精神,筑牢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更新司法理念,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业务素能培养,落实检察官遴选制度,健全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业务竞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快造就一批办案骨干和业务专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检察工作作风走转改”活动,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治理“慵懒散”;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决不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市检察院“一线指挥部”作用,继续对基层检察院开展全面巡察和专项督查,健全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对口帮扶制度。加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意见的跟踪对接,推动帮扶措施持续落实、早见成效,整体推进全市基层检察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勇于担当方显公仆本色。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在挑战中开拓进取,在考验中主动作为,为全面推进法治赣州建设、加快振兴发展步伐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