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要求,近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良明列席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2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检察机关承办的四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对做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换意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伟刚主持审委会会议。
熊良明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要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各项要求,主动加强与法院在法律认识、法律适用等司法标准及尺度方面的良性互动与沟通,把监督与配合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官、法官法律共同体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全力凝聚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合力。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不断规范、完善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着力促进检法两院良性互动,努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为赣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