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8月24日电(通讯员 姚卫东 黄胜 卢凌霞)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对前期向南康区水土保持局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对某风力发电场开发导致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的情况进行实地察看。经复查,该风力发电场已补植复绿64万平方米,生态恢复效果良好。
2017年4月起,某公司在南康区龙岭镇投资建设风力发电场项目,该项目是南康区重点建设工程。之后,该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植被破坏、山体裸露,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向该区水土保持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该公司限期治理因风力发电场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损害。南康区水土保持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和整改计划,责令该风力发电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生态复绿工作,不仅使案涉的15万平方米裸露山体得到补植复绿,该公司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也做到了边建边改。
该院持续多年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和涉事企业压实责任,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经多年持续的整改,受损山体已基本恢复原貌,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促进该企业走出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