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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政法网】樟树市检察院多举措筑牢保护生态的“防火墙”
        新闻来源: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 2018-07-30   作者: 字号: | |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履职尽责,采取教育、防范、打击等多举措保护生态环境,快捕快诉危害生态环境犯罪,为实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目标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实施精准快办理损害生态环境的犯罪机制。该院协调侦监、公诉、自侦等部门建立了快速办理危害生态环境犯罪的办案机制,对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做到快捕快诉,精准打击;对发生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提前介入,督促危害环境的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及时恢复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起诉,完善资源环境开发利用方面民事申诉案件的检调对接机制;协同纪监委重点查处危害生态环境背后的“保护伞”和渎职犯罪。

          建立防范危害生态环境犯罪的协调机制。针对危害生态环境多为窝案串案,危害大、影响恶劣,群众普遍关注的特点,该院注重协同环保、土管、矿产、农、林、水等部门参与防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并防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纳入目标考核中,针对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有案不查、以罚代刑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鼓励群众举报危害生态环境的各种犯罪,增强干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努力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

          健全行政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该院通过与公安、环保、土管、矿产、农、林、水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会签联合执法文件,形成执法信息共享等,加强协调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调查处理举报、建议移送案件、立案监督、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机制,完善行政监督体系,从工作层面上寻找结合点,从法律监督角度寻找着眼点,使行政执法部门从思想上、行动上与该院取得共识,形成服务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努力提升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该院注重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的广泛宣传,协同环保、矿产、土管、农林和乡镇、街办等部门,讲解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编发提醒短信等举措,通过电台、宣传牌、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协同宣传、团委、文化、教育、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在全市形成万人参与的保护赣江水域志愿者行动,通过召开村、居民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法治文化熏陶等途径,在全市有效营造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使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入脑入心。

          据悉,近年来,该院共批捕、起诉非法占有土地、破坏农林水资源、乱砍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7件11人;同时,针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防治对策15条,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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