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检察日报》第01版:要闻刊发了《守好“生态名县”这方青山绿水——走进江西省大余县检察院》一文,全文具体如下:
守好“生态名县”这方青山绿水
——走进江西省大余县检察院
胡文星 徐华泽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6月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27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3人,均为畲族
●现任检察长:钟福英(第六任)
●最高荣誉:连续四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04年-2013年),2017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江西省大余县检察院40年栉风沐雨的发展历程,涂发兴是最好的历史见证者——这位83岁高龄的老检察人,是该院恢复重建后的第二任检察长。
记者来到老人家里时,他正和老伴一边看电视一边择菜。他家橱窗里一枚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奖章、一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从检25年以上的资深检察官授予的荣誉勋章和一本老相册,带我们一起走进了那段检察历史。
1956年,21岁的涂发兴从区政府调至大余县检察院做书记员,这一干就是10年。这之后,他在法院、粮油组、商业局等单位任职。1978年,大余县检察院恢复重建,他回到检察院,担任该院副检察长,与第一任检察长一起肩负起重建重担。“当时全院只有11个人,办公场所借用的是工商局的房子,一共也只有3间办公室。缺人,缺场所,缺经费,几乎每周都要跑去跟县委领导申请经费修建办公大楼。”
“我们刚工作的时候,案件材料全是手写的,与外界联系用的是2部手摇电话机。当时为了查办一些乡村的案件,大家就靠院里的几辆飞鸽牌自行车。”说起当年的工作情形,老人很感叹。“大余县多是山区和林区,以前,去往偏远乡镇的道路基本是盘山泥路,弯急坡陡,另一侧往往是悬崖峭壁。那时干警骑自行车去补侦动辄三四个小时,下雨天一身都是泥,因为路远,一天没法骑回来,经常要在乡里过夜。”
大余县是驰名中外的“世界钨都”。110多年前,在当地西华山发现世界上第一块钨矿石,大余由此成为世界钨业的发祥地。可是这一方宝贵的资源也曾经让这里伤痕累累。涂发兴曾经手过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盗伐滥伐林木,为此他和批捕科干警数次骑着自行车下乡核查相关证据。“我们甚至将公安给的一段树木与整座山的树木截面进行比对。”老人说。
时间流转。40年后,大余县检察院展现出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新方式新力度。今年2月6日,在法庭上,大余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钟定行与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相对而坐,钟定行前面的牌子上醒目地写着“公益诉讼人”。作为江西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怠于履职案当天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7月,钟定行在办案中发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未及时将180余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该院立即向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向相关采矿权人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在收到我们发出的检察建议后,仍未完全履行追缴职责,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庭审当天,旁听席上200余人现场感受了检察机关的新角色新担当。
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求,确认大余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未依法履行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对缴费义务人逾期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加收滞纳金。
“针对人民群众对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需求新期盼,大余检察不断探索更高效的工作模式。”该院副检察长李福生说。为进一步整合力量,畅通渠道,该院生态检察案件由民行部门统一办理,通过采取提前介入、捕诉联动办案、强化追捕追诉、提出量刑建议等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生态检察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破坏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18件41人,督促林业部门补植复绿55亩,整改关停污染企业2家,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13人。
“我深刻感受到几十年来检察事业的发展变化。很高兴看到大余检察人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追求没有变,希望新一代大余检察人发扬好老一辈检察人的优良传统,为检察事业作出新贡献。”涂发兴说。
今天的大余,山川秀丽,森林覆盖率达76.6%,空气质量常年保持I级标准,水质常年保持一类、二类标准,检察机关正全力守护着“生态名县”的这一片青山绿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