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反诈声势。全省检察机关设立专项行动案件线索举报电话,并利用12309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跟踪负责,及时流转、办理。目前共接到举报线索26件,均已移送办理。
突出案件办理,形成依法严惩攻势。坚持落实每案提前介入侦查的要求,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争取在侦查阶段解决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回转,确保案件一个月诉出。省人民检察院要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一个月内诉出的,要向省人民检察院书面说明情况。
全力追赃挽损,形成有损必追高压态势。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加强对侦查机关的监督与协作配合,查明涉案财物状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及何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挽回损失289.48万元。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祝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捕诉阶段共追赃260余万元,并依法扣押房产一套、车辆一台。
坚持溯源治理,形成标本兼治效果。落实“一案一建议”工作要求,结合办案主动查找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或者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完善监管漏洞。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33件。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相结合,狠抓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省人民检察院联系江西广播电视台,努力扩大社会面宣传,获得支持,目前已在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卫视、都市频道、新闻频道等8个频道,在老年人群体观看电视较为集中的上午、下午、晚上等时间段,播放反诈宣传公益广告。金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人人都是宣传员”活动,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向案件当事人宣传反诈知识,并组织检察干警自编反诈广场舞,带动老年人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