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主要承担检察人员培训、执法执勤事务保障、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保障、指导市县检察院参照省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完成省检察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内设机构数量8个科室,编制人数8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82人。实有人数74人,其中:在职人数7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1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2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
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944.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2.8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9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5.0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4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1944.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2.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814.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公共安全支出1667.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2.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23.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3.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9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5.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公共安全支出161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76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5.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5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1.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9.08万元,增长191.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增加。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台 。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检务保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检务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安排项目经费130万元,用于办公场所及配套设备的日常更新维护,以及维护办公环境产生的社会化服务等费用,改善检察办公环境,保障办案办公场所正常运转。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职能实施,《中共江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省检察系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赣编文[2021]4号)
3)实施主体: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服务保障职能要求,对检务保障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开展相应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3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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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项目实施,改善检察办案办公环境,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对检务保障职能实施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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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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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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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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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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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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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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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维护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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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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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配件购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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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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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社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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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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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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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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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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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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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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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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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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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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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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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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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无"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