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远在河南济源的陈某接到了一通来自检察院的电话:
您好,请问是陈某吗?
嗯,你是哪位?有什么事?
我是崇义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我们正在办理一件涉电信网络诈骗案,经我们做工作,犯罪嫌疑人愿意代为退赔你之前被诈骗的40000元,弥补你的损失。
真的吗,我真的没想到被骗的钱还能回来,家里已经不抱希望了,非常感谢您,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近日,何某在网上添加电信网络诈骗上线人员微信与对方取得联系,并在线下接触,在明知上线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向对方提供银行卡1张、微信账号2个、支付宝账号2个供其使用,在此期间配合转账并3次提供刷脸验证服务。经查实,何某提供账户共帮助转移资金132813.79元,其中转移被害人陈某被骗资金40000元。
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何某进行了耐心地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工作,何某自愿认罪认罚,自愿退赔被害人陈某的全部损失。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何某依法退赔了陈某的经济损失,陈某对承办检察官及检察机关为其挽回损失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一封感谢信,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出了生动的诠释。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摒弃“就案办案、一诉了之”的机械做法,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耐心细致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直播365app下载_365外围app下载_365bet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