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是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全市红色资源和绿色资源众多,红与绿交相辉映,让瑞金在赣南大地上成为一颗熠熠生辉的明珠。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切实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检察蓝”守护瑞金的“生态绿”,护佑瑞金的“英烈红”。
PART.01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01
日东乡山坝塘山场公益林被毁案
2017年3月至8月期间,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瑞金市日东乡陈埜村山坝塘山场陆续有人开挖林地准备种植脐橙,监管部门相继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涉11户林地223.1亩,但仍有部分涉案当事人未依法处理,被毁公益林补植复绿工作也未开展,监管部门在公益林保护工作上存在怠于履职情形。
我院依法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并依法向监管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监管部门按照《检察建议书》积极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3月10日,山坝塘毁林整地范围已完成造林植苗,补植复绿607亩,共种植木荷84500株,板栗5700株,杉树1000株。
02
叶坪乡废旧轮胎提炼污染环境案
2017年5月,经调查发现,叶坪乡大胜村及日东乡陈埜村交界处一废旧轮胎提炼窝点,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执照、未通过环保、林地用地审批的情况下违法从事废旧轮胎土法提炼燃料油作业,且该厂没有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将浓烟废气及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周边用水及空气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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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废旧轮胎
我院依法分别向多个环境监管职能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进行监管、处罚,并确保监管、处罚措施落实到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各相关责任单位十分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联合部署,明确责任分工。5月上旬,多个环境监管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利用铲车等大型机械对该废旧轮胎加工作坊予以整体拆除,彻底解决了这个位于赣江源头破坏生态环境的“黑窝点”。
PART.02
铭记历史传承红色基因
用“检察蓝”护佑“英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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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角山烈士塔园区疏于监管案
2019年1月24日,我院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瑞金市黄柏乡菱角山烈士塔园区道路垃圾成堆,塔堂多处残留祭奠垃圾无人清理,且纪念碑年久失修,底座有少量的裂缝。烈士纪念碑4行6列处“先烈”“烈”字刻成“列”字,碑文难以看清的情况。
为了助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传承红色基因,我院依法将该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于2019年2月18日向该烈士塔园管理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菱角山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修缮保护。经监督,该烈士塔园管理部门积极履职,立即对所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纪念碑高高矗立,仿佛卫兵一样守卫着一方平安,该案是赣州检察机关首例英烈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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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柏地战斗干部会议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9年,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瑞金市大柏地旧址相邻的两横屋为私有民房,左横屋主体较大部分坍塌,杂草丛生,且有过火痕迹,右横屋外墙粉刷开裂脱落,均未被纳入文物保护范围。两横屋无人管理修缮,危及会议旧址主体安全。“大柏地战斗干部会议旧址”11个红色大字被树枝遮挡,影响文物观瞻。
我院高度重视,当即立案调查,并向有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经我院持续跟进检察建议,旧址及左右横屋已修缮完毕,内外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大柏地战斗干部会议旧址”11个红色大字重新点亮。该案成功办理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江西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调研组、赣州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
通过办理一系列公益诉讼案件,继续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同时传承红色基因,增强红色时代担当,积极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以“无我”和“赶考”的精神状态,自觉做红色文化守护人,切实守护好瑞金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