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协原常委周阳被指利用职务谋私利472万元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海南省政协常委、三亚市政协副主席周阳犯受贿罪一案,并将择期开庭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阳于1999年年底至201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等职务便利,为三亚家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惠藩、湛江市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项目经理赵明光等人,在承揽公司工程项目及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周阳先后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72.35 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利用积务便利,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